上半年广西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万元
来源: 广西自治区工商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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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广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扎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14438件、举报3232件,分别比去年同比增长68.75%、50.3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32.89万元。投诉、举报呈现四大特点:

    一、消费者维权意识增高,消费投诉、举报量激增。上半年,广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12315机构受理咨询、投诉、举报79058件,与去年同比增长5.27%。其中投诉14438件、举报3232件,同比增长68.75%、50.33%。主要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放心消费创建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得益于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大宣讲活动深入推进,得益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等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拓宽投诉举报渠道。

    二、装饰装修投诉跃居服务类投诉首位,涉诉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服务类投诉578件,增长377.78%,涉及金额3074.58万元。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一是收取预装修款,装修公司卷款“跑路”;二是装修合同不规范,装修套餐有陷阱;三是装修材料与合同约定的不符,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四是装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期严重拖延;五是低价做诱饵,实际装修增项加价。其中,涉及某装饰公司非正常停业、联系人跑路的投诉302件,涉案金额达1708.94万元。自治区工商局及时指导有关市工商局认真处理投诉,积极安抚消费者情绪,及时专题报告党委政府,并将上述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柳州市工商局多次协调,柳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的装修公司主动承担起“苹果装饰跑路”的善后事宜,10家装修公司愿意按成本价“接盘”原 “半拉子”工程,目前正在协商处理中,消费者对工商部门跟进处理比较满意。

    三、合同、广告、商品质量投诉集中,广告投诉问题比较突出。上述三类问题投诉6998件,占投诉总量48.47%。涉及广告的投诉1635件,受理量是去年的2.86倍。其中商品广告投诉1567件,商品和服务类广告的投诉比例为23:1,商品广告投诉主要问题是网店经营者运用不规范的广告宣传语误导消费者,涉嫌利用虚假宣传,不履行预付卡消费合同约定的行为等等。

    四、消费者举报增幅较大,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举报比较集中。消费者举报3232件,同比增长50.33%,主要问题集中在企业登记管理、广告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其中,涉及虚假广告的举报204件,增幅1.58倍。自治区工商局加大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比如,对桂林市有关跨省市非法运送销售“野气黑气”的举报,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指导桂林、柳州、贺州市工商局开展打击治理工作,排查1157户次燃气相关单位和经营户,查处无照经营5户,抽检液化石油气钢瓶40批次,责令下架直排式热水器25台,切实加强了灌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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