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工商局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
来源: 安徽省芜湖市工商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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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建立消费投诉、消费维权公开公示制度”的精神,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消费信心,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芜湖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做好试点工作,芜湖市工商局在省工商局的大力指导与帮助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确定了公示工作大纲。在借鉴上海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出台了《芜湖市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示的试点范围、对象、内容、渠道、程序以及救济方法、工作步骤等,使试点工作有纲可循、有据可依,从而有序推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搭建了公示工作平台。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开发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模块,与省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后台对接,数据适时更新,及时向全社会公示全市被投诉主体名称、投诉数量、投诉受理情况、投诉解决情况,方便消费者及时便捷地行使消费维权知情权。三是强化了公示工作保障。强化消费投诉公示信息数据质量,市局专门下发了《芜湖市工商局关于规范录入12315消费投诉数据的通知》,对12315投诉数据录入的准确规范统一进行规定,增强主体信息数据匹配度,确保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数据准确真实。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有机运行,市局制定了《芜湖市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芜湖市消费投诉公示信息更正救济制度》,对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各项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事项、责任人等多项责任考核监督机制,确保了公示工作有明确机构管事、有明确人员办事,从而做到上下畅通、有序推进。截止目前,芜湖市工商局通过一些列工作举措,已依托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实时公示189家市场主体945项数据,有效地促进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主动化解消费纠纷。

下一步,芜湖市工商局将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积极试点创建示范街区的基础上,引入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通过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渠道公示综合体或市场内经营者的消费投诉信息,扩大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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