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场监管委部署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童车类产品监督抽查
来源: 天津市工商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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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掌握全市流通领域童车类产品的认证状况,督促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切实履行责任,提高产品的认证有效性,保护消费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童车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8月7日,天津市场监管委印发通知,8至9月份,对天津市流通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童车类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抽查是获得强制性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童车类产品,抽样采取“双随机”的方式买样抽取样品,抽样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近期生产的童车类产品,每家企业每类产品抽取不大于2个规格、型号的产品,抽取及购买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童车产品共计约50个批次,每个批次抽取2辆,其中1辆用于检测、1辆封存于经销单位,遇有检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出现异常或企业提出异议时可启动备用样品。

监督抽查由天津市场监管委牵头组织,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指派人员负责样品的确认、送检、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分析、汇总等工作;相关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完成抽样及后处理工作。抽样人员由区市场监管局和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抽样过程中发现无证产品、假冒产品、无标生产、伪造标识等异常情况,或者被抽样单位拒绝抽样、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甚至有意拖延、拒不配合抽样的,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协助解决,调查取证,并依法做出处理。经检测,如出现不合格问题,由属地市场监管局依据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后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相关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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