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安排部署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工作
来源: 云南省工商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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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云南省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要求从五个方面落实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调查摸排上、下游涉嫌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者,并有关规定,将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属地监管部门。对其他监管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要进行逐一排查,情况属实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

    三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依法从严查处。

    四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对相关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相关违法线索的来源。

    五是加强部门监管协作。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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