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
来源: 青海省工商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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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不断促进商品和有关服务质量提升,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强化重点市场集中整治,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办力度,扎实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抽检提升商品质量。省工商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局以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商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的商品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近年来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商品为重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儿童用品、服装鞋帽、洗涤日化用品、眼镜、家用电器等商品进行抽样检验。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样检验8大类19个品种的近千组商品,并依法对不合格商品情况进行公示,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立案查办。

二是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省工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农牧区市场等执法行动,有力的净化了市场经营环境。期间,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流通领域89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整顿,督导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责令9户进销货票据台账不全的经营户立即进行整改。果洛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流通领域学生学习用具商品专项整治,将校园周边、专卖店作为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整治,下架标识标志不规范文具40件,杜绝“毒文具”等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海南州市场监管局针对农牧区消费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及老年消费欺诈、网络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9万余份,指导农牧区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重拳查办侵权案件23件,收缴罚没款5.1万元。

三是加强示范引领促进放心消费。组织召开全省流通环节商贸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了《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流通环节商贸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工商局流通环节商贸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已在全省精心筛选出50家创建试点单位,为创建工作积累经验打牢基础。

四是查办案件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根据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问题和商品质量监测结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筛查违法线索,不断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协作和执法联动,加大对消费欺诈、仿冒误导、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办力度。截止目前,全省共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52件,案值257万元,罚没款162万元。其中,西宁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物流发掘案源,成功破获的一起特大涉嫌商标侵权案件,查获案值近90万元的涉嫌商标侵权商品。海东市乐都区市场监管局端掉一处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窝点,查获各类假冒白酒34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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