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2年4月10日被高云华教授导购诈骗交付4980元,购买了4盒56天用量高云华教授微晶贴,被告知可以祛斑成功。但在用贴期间被多次要求继续购买其他产品才有效,即使是刚开始使用第6天就要求我购买,我感觉上当受骗了当时就要求“如果这样没效果,我要求退货退款”,对方仍坚持不理我合法诉求,继续欺骗我使用下去,一直使用到56天没效果,到64天没效果,在此期间,我投诉多次,对方不仅不理睬,仍天天发广告,想骗我继续购买产品。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版)》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要求增加赔偿损失,请贵网帮我主持公道,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