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实现新增长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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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实有私营企业755万户,实有个体工商户3229万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7.2万户
   本报讯(记者贾 君)记者从6月10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努力提高监管效能,个体私营经济监管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了新的增长。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实有私营企业755万户,实有个体工商户3229万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7.2万户。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领域,鼓励具备发展条件的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做活,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竞争优势的私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从事服务业的私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山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发挥工商职能助企解困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抓融资、抓维权、抓培训、抓就业、抓“菜单式”服务等5个方面,细化了服务个私经济发展的内容;黑龙江省工商局推出了4个“放宽”、4个“大力支持”和两个“引导”等10个方面27条政策措施,引导和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河北、江苏、辽宁、四川、广东、福建、湖北、湖南等省工商局也都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个私经济发展的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实有私营企业755万户,从业人员8698万人,注册资本 153234亿元,同比增长13.75%、11.19%和26.9%;实有个体工商户3229万户,从业人员6536万人,资金数额11403亿元,同比增长了9.56%、12.51%和25.19%。
   据了解,各地工商机关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科学发展。四川、江苏、江西、甘肃、陕西等十余个省工商局先后制定出台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意见。北京等省市的基层工商局面向农民群众,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北京市密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入社户数2.67万户,带动非登记入社户数2.5万户,全县入社户数占农户总数的57%。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7.2万户,成员出资总额2829.04亿元,成员总数438.01万人,同比增长90.80%、132.60%和100.92%。
   据悉,截至2009底,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可从事行业已达22个,全国共登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4202户,资金数额2.9亿元,从业人员11234人。
   另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工商机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加大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力度,一年来,全国共办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605180件,案值81.66亿元。同时,各地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两个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要求,在2009年开展的两次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中,工商机关和公安、文化、电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查处取缔黑网吧4万户,得到了中央综治办和中央文明办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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