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多数温泉小区违规取用地热水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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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专家表示,长期、穷尽耗竭式开采地热水及随意排放尾水,可能会对当地地质结构的稳定性带来威胁及对环境造成污染
  ■本报记者 李 建
   对于宝贵的地热资源,我国实行的是有偿、限量开发利用的原则。记者日前在河北省邯郸市大名、魏县、馆陶、肥乡等地调查发现,使用地热资源、温泉入户已成当地不少楼盘的卖点,不少开发商探采地热资源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关专家表示,长期、穷尽耗竭式地开采地热水及随意排放尾水,可能会对当地地质结构的稳定性带来威胁,对环境造成污染。
  记者走访———
   温泉入户成当地不少楼盘卖点
   “6月30日前必须交齐热水费,否则停供热水。”6月30日上午,记者在邯郸市魏县紫荆花园小区入口看到一块小黑板上写着这样的内容。小区门卫告诉记者,热水就是地热温泉水,温泉井打在小区北区,井深大约1500米,抽出来的水经过贮存、加压输送到住户家中。
   紫荆花园小区分南北两个区域,共有20栋6层高的楼房。2005年开盘时每平方米售价1600元左右,比县城没有温泉的小区房价高出二三百元。“24小时都有可供洗浴的温泉水,是房价相对较高的原因之一。”小区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入户温泉水大约40多摄氏度,一天收费一元敞开用,比自来水便宜,居民用自来水要每吨2.9元。
   江南苑小区位于邯郸市大名县京府大街北部,有14栋楼400余户居民。一位家住3号楼的李姓居民告诉记者,因为有温泉入户,开盘时小区每平方米房价比没有温泉的小区高出一两百元。入户温泉水有60多摄氏度,冬天供暖、夏季洗浴,按每年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收费,相对较便宜。记者了解到,在大名县,像江南苑这样的温泉小区至少有20个。
   邯郸市东部10个县市均有地热资源分布。从6月中旬开始,记者从石家庄市驱车数百公里数次前往该市调查,发现除上述两县外,馆陶县、肥乡县等地至少30个小区内均打有温泉井,提供温泉入户收费服务。
  深度调查———
   多数小区未办理地热审批手续
   根据2006年11月1日施行的《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首先应向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申办取水许可证,而后再向省级地矿部门申请采矿权。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采,还应征得规划部门同意。同时,由于地热水具有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双重属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地矿部门负责本区域地热资源统一管理,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助。
   然而,记者在邯郸市调查发现,多数温泉入户小区开发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也没有申请采矿证。
   魏县水利局水资源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其相距数百米、同在龙乡南大街上的紫荆花园小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至于该小区是否办理了采矿证,该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没有给予回答。
   大名县国土资源局徐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局对小区开采使用温泉地热资源情况掌握不全面,建议记者向水利部门咨询。大名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人称,目前该局不掌握该县小区办理地热水取水许可证的全面情况。
  原因分析———
   无证开采地热水资源获利颇丰
   7月1日,邯郸市水利局水资源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最近一次该系统内部摸底的统计数据,全市共有属于59家用户的60眼温泉地热井,其中商业经营12家,小区供暖47家,办理了取水许可证的只有12家,大部分取水单位未缴纳水资源费。
   就地热水取用单位办理采矿证的情况,记者分别采访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及部分县级国土部门,答复是没有掌握具体情况。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在发给记者的函中认为,该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证开采地热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方面:一是近年来房地产业飞速发展,新建住宅小区较多,形成了取水的刚性需求;二是在2009年下半年之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几年未开展地热探采权审批工作;三是部分地热水取用单位及个人认识有偏差,认为地热水仅是水资源,只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就可以。《条例》规定,开采利用地热资源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和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邯郸市政府2007年至2010年度水资源费标准,市区地热水资源费分别为每立方米1.30元(2007-2008年)和1.70元(2009年-2010年),县级城市为每立方米0.70元。
   “无证开采意味着相对丰厚的利润。”一位不愿具名的邯郸某井业公司总工程师告诉记者,邯郸市东部地区属第三系热储层或第四系地质结构较厚地区,打井价格相对便宜,平均一米井深仅需要600多元。无证开采,只需要投入打井成本及地热站设备投资及折旧,无需缴纳水资源费及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
   大名县一位县政协委员算了这样一笔账:以人均住宅100平方米、每平方米温泉水每年收费12元为例,一个400户住宅的小区全年收取的热水费为48万元,如果无证开采,不向国家缴纳相关费用,扣去各种成本,开发商保守利润最低要在20万元左右。
  存在隐患———
   不进行回灌会威胁地质结构稳定性
   记者在邯郸市调查采访了解到,大多数温泉小区均未按《条例》规定对地热水资源的水位、温度、流量和水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按期报主管部门备案。
   天津大学地热中心教授王万达告诉记者,地热水可以承受和分散地表压力,长期的、穷尽耗竭式的开采,除了造成资源浪费与枯竭外,还会导致大地稳定性受到破坏,容易引发地震等危害。有鉴于此,在有限度开采的同时,大力提倡地热水回灌。即将用过的地热水经处理后重新注回到含水层中,提高再生性能,避免因含水层枯竭引发的一系列地理问题。
   对此,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及邯郸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考虑到开发利用成本及回灌速率、技术等因素,目前该市地热水资源在开采过程中还难以实现充分回灌。
   此外,按照《条例》规定,不适合回灌的地热尾水,需经检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排放。然而,记者在邯郸市部分温泉小区入户调查发现,使用过的温泉尾水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接排入了城市污水管道。河北省微生物研究所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据该所检测,邯郸东部地区的地热水水质除矿化度与氟含量均高于我国农田灌溉及渔业水质标准外,还含有硫化氢气体、氟及铅、砷、汞等重金属。若不采取相应防治措施,不加检测就随意排放,将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及地质环境造成损害和污染,进而对居民生存环境造成危害。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监督部主任赵耀伟认为,目前,邯郸市多数温泉小区的地热水开采属于违规开采,一旦本区域内资源枯竭或主管部门认为不具备开采条件封填地热水井,小区业主将面临诸如供暖设施改造等诸多风险。
  部门表态———
   对监管不力现象将展开调查
   “2009年下半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启动地热探、采矿权审批工作后,我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邯郸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局将联合水利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开采条件的地热水井严格予以封填。同时,委托专业单位对回灌技术进行课题研究,提高地热尾水回灌能力。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该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于当年底举办了全省地热、矿泉水申请培训班会议,以加强对地热开采使用的监管和指导,维护正常的地热开采秩序。对于目前部分地方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现象,该厅将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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