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警示是消费者协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首项职能,对消费者的消费进行指导的三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这三项工作的开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上述三项工作的评比活动。 各地消协凡是在2001年至2002年内完成的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警示均可参加评比。评比结果将在4月份召开的消费指导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