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向全国各级消协职工贺新春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0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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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新春贺信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向辛勤工作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一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认真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不断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成绩。作为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的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先后被中央电视台评为“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和“中国年度经济人物社会公益奖”,并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肯定。成绩的取得,是与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的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和辛勤工作分不开的。

  新的一年,各级消协的消费维权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我们相信,有党和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领导,有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干部职工辛勤努力,我国的消费维权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祝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国消费者协会

                          二ΟΟ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