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油品抽检结果
来源: 浙江省工商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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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工商局近日对杭州、绍兴、湖州、温州、金华、衢州、舟山7个地区43家加油站销售的油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抽取的80批次车用汽、柴油产品,经检测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5%。其中抽检车用汽油56批次(国IV标准35批次,国V标准21批次),均合格;抽检车用柴油国IV标准2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检出率17%。

本次车用汽油根据国家有关质量监控标准对油品的的甲缩醛、n-甲基苯胺、碳酸二甲酯、有机氯、有机硅5个项目作了风险测试,结果未出现超标现象,即本次抽检的汽油均非调和汽油。同时,抽检结果显示,油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硫含量、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脂肪酸甲酯、酸度等。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组织力量对判定不合格的油品,依法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名单中所列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者,由被抽检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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