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总结
来源: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字体:

为做好2017年度消费维权工作,创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和维权水平,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提升,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河南省工商局按照工商总局的工作安排,集中开展了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工作。

一、针对重点品种,切实强化商品质量监管。

一是继续突出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排查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二是依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等总局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工作,重点提升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对全系统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切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线上商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提升。

四是严格落实抽检结果公布制度,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的公布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充分利用部门官网、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媒体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充分发挥抽检结果对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的作用。

全省工商系统共抽检重点商品8170个批次,经过检测共发现有2388个批次的商品不合格,投入抽检经费874.63万元,发布抽检信息149条次。

二、进一步规范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和侵权案件查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教育培训,强化案件查办的研讨和交流,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

二是依法加强有关服务领域规范和监管。加大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注重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消费的监管,监督经营者履行商品退货及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义务,依法查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等消费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保障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中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对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协作和执法联动,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继续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筛查12315投诉举报信息,梳理并发现商品质量案件线索,积极扩大案源并提升案件查办精准度。

四是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商品质量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发挥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全省工商系统工商查办销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1353件,罚没收入655.04万元。

三、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认真梳理并明确本地区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2017年度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信息交流共享和执法协作联动,加强商品质量的源头治理,共同促进商品质量的提升;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共同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促进商品质量的社会协同共治。

三是提炼行动中取得的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新闻报刊、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监管成效的展示和宣传活动,营造促进消费的良好舆论氛围。

版权所有:CN315.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