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渭滨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来源: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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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渭滨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禁止燃放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禁燃打销”工作。一是严格检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的市场准入。要求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印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协议书》400份,与辖区沿街门店、宾馆、酒店签订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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