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2017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无法通知检验结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单公告(二)
来源: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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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2017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无法通知检验结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单公告(二)

2018年3月19日

2017年度,黑龙江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电热毯、室内取暖器、电热水壶、高清晰度液晶平板电视机、usb便携式电源、显示器、运动服装、儿童服装、羽绒服、成人服装(棉服装)、成人服装(连衣裙、套裙)、毛皮服装、皮凉鞋、普通运动鞋、儿童皮鞋、旅行箱包、地板、乳胶漆涂料、家用插座、电线电缆、机动车辆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已向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的标称生产者寄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因特快专递邮件被退回等原因,致使部分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无法通知标称生产者,现将该部分不合格商品抽检结果信息进行公告通知(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抽检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有关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他具体事项,可询黑龙江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315行政执法指挥中心)。

联系人:徐立君、侯路路,电话:0451—84617521。

附件:黑龙江省工商局2017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无法通知检验结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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