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场监管委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提升行动
来源: 天津市工商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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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北京市工商局发布公示信息,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质量抽查检验,天津企业生产多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的问题,天津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对属地企业产品不合格、厂址厂名被假冒及地下作坊等情况要采取行动,不能砸了天津的牌子”。为落实市领导同志的批示,切实保护天津品牌声誉,天津市场监管委在全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和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不让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一是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对北京抽检的43家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逐一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罚。

    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获证生产企业生产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对不再进行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不具备生产许可规定的生产设备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

    三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依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受理与审批工作,尤其对电动自行车常见易发质量问题的环节的审查严格把关,全面提高核查水平,从严判定标准,保证许可审批环节的工作质量。

    四是开展获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协调电动自行车专业审查人员和技术专家,按照《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严肃处理。

    五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无生产许可证从事非法生产及假冒厂址、厂名从事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地下作坊等行为,坚决取缔;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是开展流通领域执法检查。加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抽检力度,对非法翻新、组装电动自行车及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七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技术创新、质量基础和品牌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企业实地调研,摸清企业质量现状,针对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细化帮扶方案,对企业实施精准质量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彻底整改,提高全市电动自行车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和品牌声誉,确保电动自行车生产基地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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