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安排部署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山西省工商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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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后处理问题,推动全系统2018年抽检工作顺利开展,近日,山西省工商局就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查办不合格商品案件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法定程序,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全力抓。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责任制度,按时圆满完成好2016年和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案件查办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程序,依法查办。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用好用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该立案的必须立案,处罚到位;该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下架的不合格商品要下架;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做到案件定性准确,处罚到位、整改到位、下架到位、没收到位,处理结果公示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查办案件,确保案件查办质量。

    三是集中力量,按时办结。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全力查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案件,所有未办结案件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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