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专项治理
来源: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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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违法经营行为。近日,商丘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主体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的经销商开展集中约谈,告知其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经营者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出本单位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无厂名厂址,包装或合格证上标志、证书信息与生产企业获得的生产许可证、ccc标志等生产信息不一致,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时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电池、拆除限速器等违法经营行为的要立查立改,及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二是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批发市场、储存仓库、专营店为重点,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商品,抓住危及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性项目,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查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等信息,加大对不可合格商品信息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不合格商品的市场清查。加强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质量监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品质量、非法改装拆卸等问题线索,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过程、全链条排查,突出抓好流通领域涉及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商品质量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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