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认真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来源: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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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咸宁市工商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制定抽检计划,做好抽检工作的调研摸排,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抽检重点,加强抽检工作针对性和靶向性,切实做好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2018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计划抽检780批次。

二是突出靶向抽检。结合12315投诉举报热点,聚焦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家用电子电器、消防产品等商品为抽检重点,以省局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商品及其经营者作为重点抽检对象,以乡镇、城乡结合部、商超等为重点区域,加强重点抽检,提高抽检针对性。截止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已完成抽检793批次,不合格208批次。

三是强化结果处理。要求各抽检实施单位及时上报辖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情况和报表,做好监测后处理、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工作。对抽检工作中发现的落实进销货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开展行政指导,督促整改。对经抽检依法确认为不合格的商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力争实现“抽查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截止目前,立案124起,案值7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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