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湖北云梦县隔蒲镇养鸡专业户杨某到工商部门申诉称,其在某兽医防疫站购买7日龄“新支120”进口疫苗时,销售员李某谎称没有,而是推荐一种功效不同的新型进口疫苗,造成1000余只鸡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00元。
12315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查明申诉人杨某按照兽医防疫站提供的“商品蛋鸡基础免疫程序表”的操作方法购买“新支120”疫苗,具有防疫“新城疫和传染性支气管炎”功效。而被申诉人向其推销的“支被灵”新型进口防疫药,功效只能防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但并未向杨某告知,造成鸡苗免疫失败。同时,执法人员还仔细察看当日药库清单,发现当天库存有“新支120疫苗”,但被申诉人为牟取更多利润故意压货不卖。在区分相应责任后,经调解,由被申诉人赔偿杨某经济损失3000元。
(此文由湖北省工商局提供原文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