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工商局二00二年第四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统计分析
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200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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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工商局二00二年第四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统计分析 一、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解决消费纠纷。 第四季度,我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76件,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为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2万元。 以消费类型划分,商品消费申诉235件,占85.1%,服务消费申诉41件,占14.9%。 消费者申诉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服务)的质量、计量、售后服务、价格等方面,分别是81件、28件、31件、和17件,上述四项占申诉总量的56.8%。 商品消费申诉涉及的商品类型主要是:家用电子类109件,占申诉量46.4%;日用百货类29件,占申诉量12.4%;食品类29件,占申诉量12.4%;家用机械类27件,占申诉量11.5%;农用生产资料类18件,占申诉量7.7%。 服务消费申诉涉及的服务类型主要是:餐饮服务5件,占申诉量12.2%;公共设施服务10件,占申诉量24.4%;旅游服务5件,占申诉量12.2%;电信服务4件,占申诉量9.8%;居民服务3件,占申诉量7.3%;旅馆服务2件,占申诉量4.9%%。 综合分析,第四季度申诉有如下特点: 1、质量问题申诉居首位。质量的申诉仍是本季度申诉的热点,共81件,比上季度增长76.1%,占申诉总量29.3%,居于价格,售后服务方面申诉之上,商品消费中质量方面的申诉较为突出,共74件,占质量申诉总量91.3%,而服务消费中质量问题申诉仅为7件,占质量申诉量8.7%,其比服务消费申诉在这方面高出约80多个百分点。 2售后服务倍受关注。商品的“三包”服务,一直是消费者申诉的热点。本季度,该类申诉共31件(是上季度申诉量的2倍),占申诉总量的11.2%,其主要表现在家用电子电器类及家用机械类等方面,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商家对所销售的商品,如手机、电视机、摩托车、自行车等不履行“三包”的有关规定。 3、家用电子类的申诉比较突出。本季度,家用电子类的申诉共109件,占商品申诉量的46.4%,主要涉及到电视机、电冰箱、冼衣机等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 ,分别占同类申诉量的22.9%、8.3%和7.3%。 二、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保护力度。 我们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本季度,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9件,案件总值约72.4万元,罚没金额40.49万元,停业整顿1户,取缔无照经营32户。 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有以下特点: 1、商品消费案件高于服务消费案件。本季度,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共159件,商品消费案件142件,占侵权案件总数的89.3%,而商品服务案件为17件,占10.7%。 2、侵权人以个体工商户居多。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侵权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占54.7%。 3、被侵权人为城镇消费者所占的比重较大。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城镇消费者占96.9%。 三、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在深入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我们以群众举报为线索,以日常巡查为突破,以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堵源截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本季度,立案查处案件89件,案件总值约63.9万元,罚没总额34.02万元,取缔无照经营32户,捣毁窝点6个,停业整顿1户,查处假冒伪劣物资总值28.51万元,销毁假冒伪劣物资总值0.6万元。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在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共立案查处案件89件,占案件总数83.2%,其中,案值5万元以下107件,案件总值约63.9万元,罚没款总额34.02万元,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违法主体个体户居多。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中,违法主体为个体户的占62.2%。 3、查处假冒伪劣物资相对减少。本季度,查处假冒伪劣物资价值28.51万元,比上季度减少33.9%.其中,没收劣质饮料25000瓶,价值0.6万元,没收走私旧彩电174台,价值1.28万元,没收走私柴油52.42吨,价值12万元,没收走私橡胶2.6吨,价值1.5万元,销毁假冒伪劣物资总值0.6万元。 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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