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局12315维权进农村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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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局“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管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在积极发挥12315消费维权作用的同时,坚持经营单位设在哪里,维权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监管服务就落实到哪里的原则,加强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在工商监管工作中的哨兵窗口作用,大力实施12315进商场(超市、市场)、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进军营五进工程,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方便群众、指挥灵敏、处理及时、高效务实”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社会监管网络。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各局要在总结即墨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目标,加大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12315“五进”工作,将12315“五进”工作全面推开,争取至2005年底,在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起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2006年年底前,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设有申诉举报联络点的目标;2005年年底前,各分(市)局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的数量要不少于总数的80%;2006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五进率要达到90%。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12315“五进”工作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切实抓好“五进”工程的贯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既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快青岛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青岛”的重大举措,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创建新机制,要结合省局近期部署和本地实际,努力抓好具体落实,通过努力,力争有创造性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和完善12315“五进”工作。各分(市)局开展实施“五进”工作,要根据省局要求,在“六规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三落实、四统一”工作,努力提高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点)的规范化水平。

为统一工商部门的对外形象,首先要做好联络点名称和联络点标牌式样的统一工作。根据省局要求,结合即墨市局的试点经验,各分(市)局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的规范名称统一确定。各分局为:“青岛市工商局××分局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各市局为:“××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标牌式样统一采用尺寸为40×60公分铜牌,上部为黑色黑体“青岛市工商局××分局”或“××市工商局”,中间为工商徽,下部为红色黑体“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及黑色黑体英文翻译。

各分(市)局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各联络点的工作职责做出统一规范的要求,并将有关制度上墙。内容可参照即墨局试点经验,主要有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原则、受理范围、不予受理范围、文明用语、保密制度、工作职责。需上墙制度统一采用尺寸为50×70公分铝合金框悬挂,底色为蓝色,字体为白色。

三、要加强对维权联络员的培训。

要认真选聘12315维权联络员。选聘按照“思想先进、文化较高、工作热心、群众信任”及本人想当愿干的原则,经过当地推荐、工商所考察,聘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负责人担任12315维权联络员,发给聘书,持证上岗。协助12315受理当地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及调解一般性消费纠纷。要建立联络员工作档案,将个人情况、维权实绩、重大贡献等及时录入,作为评选“优秀维权联络员”的依据。

年内,市局和分(市)局要组织对维权联络点受聘的联络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处理常见消费纠纷的能力,保证联络员胜任工作;分(市)局和工商所要定期对联络点进行回访、检查,加强沟通和指导,努力维护消费者尤其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督导和检查。

市局制定下发《关于规范12315维权“五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开展“五进”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年底前,组织专项督导,检查“五进”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此文由青岛市工商局提供原文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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