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积极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和四川智慧工商消费维权系统工作开展
来源: 四川省工商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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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和四川智慧工商一体化综合应用系统消费维权系统运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近期,四川省工商局积极推进平台二期和智慧工商消费维权系统工作开展,确保全省各地系统数据准确,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增强消费维权工作自觉意识。四川省局要求各地加强对平台二期、智慧工商消费维权系统工作人员以及辖区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二是强化规范工作程序,提升信息化系统使用效能。四川省局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平台二期、智慧工商消费维权系统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对消费者诉求进行录入、分流、处理、反馈,及时完成平台和系统的电子化流程。对于消费者投诉,各地要按照总局62号令要求,自收到投诉起7个工作日内,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要告知理由;予以受理的要在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并告知消费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对于消费者举报,各地要按照总局28号令,自收到举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举报,经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举报人,同时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四川省局强调,对于平台二期、智慧工商消费维权系统已经超期、超时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办理机关的催办、督办,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并将结果在平台和系统中进行录入、反馈,完成电子化流程。对于平台二期odr企业数量为零的地区,各区(县)要选取辖区内1-2家大型商场、超市、企业等,已经建立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或已经建成视频调解站点的纳入odr企业。对于统计数据差异大的问题,各地要积极排查,找出问题深层原因,切实解决录入不及时、录入不准确、操作不熟练、统计工作不认真等问题,确保消费维权数据统计的协调性、连续性和准确性。

    四是强化督察督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处理消费者诉求的督察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过法定期限等问题,确保依法依职责行政,降低因违反法定程序带来的风险。

    五是强化“诉转案”对接,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行为。各地要全力推进12315“诉转案”对接机制,通过消费者诉求信息及时发现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违法线索,按照“诉转案”工作机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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