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6·18”促销行政指导电商平台
来源: 中国工商报网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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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召开“6·18”电商年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合规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网、国美在线等12家与工商部门签订《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的电商平台以及去哪儿网、今日头条(抖音)、小米等互联网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电商平台及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身份登记审查、促销信息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检查监控和信息事先公示四项经营义务;不得出现对成交量、成交额、用户评价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合同中不得出现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等典型违法格式条款。电商平台要严格履行商品自检规范义务,加大问题商品平台内部查处力度,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在促销宣传中,各电商平台及互联网企业要重视广告合规审查,对广告承接、发布行为以及广告内容等加强内部审核;要落实好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广告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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