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放心消费金字招牌
来源: 中国工商报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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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放心消费金字招牌

——湖北老河口市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综述

今年以来,湖北省老河口市工商局强化“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湖北省局和襄阳市局关于放心消费创建的工作部署,构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企业主推、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有序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两条示范街区,9个示范维权站,120家示范商户。

凝聚舆论“热氛围”
   为了提升社会各界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同度、知晓度和参与度,老河口市工商局通过召开创建动员会、组织消费维权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放心消费标识和提示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营造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以召开座谈会、利用媒体、进社区、进学校、街头咨询宣传等形式,1000多名志愿者走入街头巷尾,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老河口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以“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为主题,在辖区部分主干道开展“放心消费温馨提示用语”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公益广告宣传。
   三是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引导经营者作出放心消费“三无”承诺,从源头上减少消费侵权问题的发生。

拓展渠道“无死角”
   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创建过程中,该局要求点、线、面结合,全方位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通过开展深入调研,调查摸底,全面筛选,从中筛选出和平路商业一条街、胜利路作为创建主体,参与示范街区创建,两家创建主体兼顾了大、中、小型各类企业,同时兼顾不同行业,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店的创建奠定基础。
   该局经过调研制定明确了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的“五上、五有”十条标准。“五上”即放心消费示范店的证照和消费维权的提示牌、宣传栏、工作制度等五项内容要全部上墙公示并落实。“五有”即放心消费示范店消费维权工作要做到有“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电话、工作人员、工作台账和记录”的要求。十条标准的实施,实现了创建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科学性。
   该局在保持创建规范性的前提下,允许和引导创建主体根据自身的想法、行业特点、经验做法等,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探索,形成行业鲜明的特点和做法,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梳理归纳上升为制度。

立体监督“全覆盖”
   在创建工作中,老河口市工商局始终坚持把市场主体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的主体。一方面,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宣传活动,要求各市场主体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市场规律和竞争规则,恪守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准则,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结合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能力,确保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以“树典型、强监管”的方式,确保每一户参与创建工作的经营户规范经营。
   同时,该局进一步发挥12315投诉举报功能,建立健全12315消费示范维权站,在参创村、社区、行业和企业中开展“投诉件件有落实”活动;着力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横向沟通和协作,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增强维权服务效能;坚持把规范市场秩序和改善消费环境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加大对儿童商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和投诉热点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强化抽检后处理,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排查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社会共治“零容忍”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建立起“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员发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老河口市工商局多次就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以及绩效考评体系,已建立由“政府引领、部门推动、商家主动、群众响应”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发挥各自职能,切实负起责任,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把创建工作引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商品质量监测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企业自律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合力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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