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召开研讨会探讨消费公益诉讼如何惩罚性索赔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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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有关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专家论证会,就消协组织在消费公益诉讼中如何提起惩罚性赔偿诉求,进行探讨。

自2014年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消协组织积极履职,对一些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这次会议旨在结合消协组织公益诉讼实践,研究和推动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促进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落地;研究和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更好推进消费维权事业;研究和推动公益诉讼诉讼费减免,降低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成本,以更好发挥和提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效能,打击严重损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

会上,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对广东省消委会勇于实践、开拓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高度赞赏,并介绍了近年来中消协在推进公益诉讼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和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配套规定出台;二是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培训;三是起草消费者协会公益诉讼相关工作规则;四是自行提起并指导地方消协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修订后的《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和部分省级消协组织共提起12例公益诉讼,有力地维护了相关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相关企业、行业的整改,为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自地方法院、检察院、法学界、高校、律所、地方消协组织的法官、检察官、专家、律师代表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围绕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讨论议题涉及消协组织是否有权提起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和相关依据、惩罚性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和标准、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方式、可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可否对消协公益诉讼诉讼费进行减免、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厅、司法部工交商事法制司等相关单位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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