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商局两项措施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工作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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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围绕工作要点,聚焦民生重点和消费热点,通过两项措施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制度支撑,加强指导,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一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二是征集“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官方标识。在区局门户网站、《内蒙古日报》等主要媒体刊登了征集“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官方标识的公告,目前已收到20余件风格各异参选作品。三是指导呼和浩特市创建了第一条放心消费示范街区——“中山西路放心消费示范街”,在8个街道办事处设立“放心消费监督服务站”,将社区工作者、广大消费者纳入消费监督体系;指导鄂尔多斯市开展“一街一亮点、一企一特色、一业一重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实现让一家店带动一条街,一条街影响一座城。此项活动有力推动了全区商业服务行业放心示范工程建设。

    第二,落实责任,加大抽检,强化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制定《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方案》,对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原则、安排、内容、要求做了周密部署。二是全面开展抽检工作。上半年来已完成数字移动电话机、电线电缆等27种共计1282批次商品抽样工作。三是部署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强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督促经营者主动和解消费争议。四是针对近年来流通领域被抽检商品情况,选择内蒙古维多利集团有限公司和凯德新世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进行了行政指导约谈。指出该企业存在问题的同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中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五是继续推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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