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消保委与法院建立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18年8月10日
字体: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 (记者 郑铁峰)日前,杭州市消保委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与属地上城区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建立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机制,开通互联网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即“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调对接”的诉前(庭前)纠纷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等流程的全覆盖。

日前,杭州市消保委完成了首例在线司法确认案件,消费者袁某与杭州某健身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消保委调解室达成了编号为18062910的调解协议,并通过互联网传输至上城区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经过审核进行司法确认,从而赋予调解协议法律强制性。消费者无需再去法院确认,避免来回奔波之苦。

消保委协助

“诉调对接”分为诉前调解(立案前)和诉中(立案后)调解,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者立案后委托消保委协助进行调解,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可以提升消保委在消费纠纷调处中的作用和效力,让消保委更好地充当消费者的守护神,本来要打官司的消费纠纷可以通过消保委进行依法调解,结果一样,同时大幅节省了消费维权的成本和时间,也节省和优化了司法资源。

司法确认

“诉调对接”最终达成的“司法确认”,是指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合意之后,由法院审核调解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并出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书。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执行裁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解决了消费纠纷中赔付不到位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了消保委调解的效力和公信力。杭州市消保委调处的纠纷,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司法执行的强制力。消费者担心的纠纷调解好了,钱赔不到的情况就不容易发生。另一方面,对于经营者,也可以规避过度维权的情况。

据杭州市消保委介绍,在法院大力支持下,杭州市的消费者在司法确认的流程中,当事双方不需要亲自前往法院,而是直接在消保委调解室通过上城区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申请司法确认,审核通过后可以远程递交材料、申请示证。该平台目前已与杭州市消保委完成有效对接,实现“诉调对接”的诉前(庭前)纠纷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等流程的全覆盖。该形式有效缩短了消费者与经营者,法院与消保委双方的空间、时间距离,促进消费纠纷调解流程更加紧凑、高效、便民。消费者到消保委调解,司法确认都是一次完成,无需跑两趟。

提高效率

司法确认提升了消保委的消费纠纷调处效力和效率,对于消费者来说有效避免了商家扯皮赖账的行为,对于商家来说也能督促规范自身的行业准则。

今年6月7日,杭州市首例“诉调对接” 消费纠纷成功调解,消费者曹女士在向上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之后,上城区法院委托市消保委进行庭前调解,通过“诉调对接”的方式,最终出具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曹女士获得赔偿金额1099元。

杭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杭表示,面对消费的网络化和自主化、需求的个性化和多样化、诉求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带来的一系列挑战,杭州市消保委将与法院系统更加紧密合作,打通诉讼内和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渠道,完善诉讼和社会组织调解、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纠纷解决方式,不断提升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版权所有:CN315.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