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工商局等27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放心消费在东营”创建工作开展
来源: 山东省东营市工商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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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消费环境,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东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扎实推动“放心消费在东营”创建工作开展。

    一是明确创建目标。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700家以上,基本覆盖主要消费领域、消费集中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消费维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效用明显;消费品和服务整体质量明显提升,生产领域消费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 以上,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大中型消费场所和服务经营者普遍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消费者投诉首接负责制有效落实,消费纠纷自行协商和解率达到80%以上,消费纠纷解决率、满意率显著提高;消费投诉部门衔接联动效能显著增强,多方力量参与格局基本形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合同条款、潜规则得到遏制,社会普遍关切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系统性、行业性消费侵权现象实现有效治理和规范,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防控到位,“放心消费在东营”品牌效应初步彰显。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以日用消费品领域、食品消费领域等12项消费领域为重点,明确各消费领域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行动,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分别达到50家、100家、30家、10家,鼓励有条件的线下经营者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市,“食安东营”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单位达到100家以上。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放心消费在东营”创建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内容,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点。引导各类消费品和服务经营者实行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互联网+”理念,实施消费维权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建设统一的消费维权互联网平台,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提高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创造条件。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深入宣传创建工作主题、目的意义、创建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着力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积极参加“承诺、亮诺、践诺”、放心示范单位创建、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等活动,持续提升各领域和行业参创率。

    五是强化评估督查。以消费者评价为主,科学构建消费环境评价标准,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价、专家论证、消费者评价等方式,科学评估创建工作成效。建立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每年统一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活动,督查结果反馈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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