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局开展全市日用消费品领域“放心消费在济南”创建工作
来源: 济南市工商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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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近期,济南市工商局制定了《全市日用消费品领域“放心消费在济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3年内把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侵权假冒犯罪行为,深入实施日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提升行动,在全市各区县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确保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安心、纠纷解决省心。

    一是推出五条创建措施。(一)强化日用消费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日用消费品领域经营者“承诺、亮诺、践诺”活动,强化日用消费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督促日用消费品经营者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二)强化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开展日用消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以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用品、汽车配件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三)强化日用消费品售后服务监管。以日用消费品的“三包”和售后服务为重点,适时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四)严格查办日用消费品领域侵权案件。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工作,对抽检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五)提高日用消费品领域维权工作水平。重点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维权渠道少,企业侵权成本低、经营者解决纠纷不积极等突出问题,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搭建强有力的“保护伞”。

    二是划分三个创建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年底)。重点抓好日用消费品领域创建的社会氛围营造、诚信经营宣传、开展“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消费维权案件查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结合“放心消费在济南”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按省局要求达标。第二阶段(2019年全年)。重点抓好日用消费品领域的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标准和质量提升、消费投诉诉调对接、破解侵害消费者权益明规则和暗规则等重点工作,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按省局要求达标。第三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重点抓好日用消费品领域消费维权大数据应用、消费侵权公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等工作,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按省局要求达标。对日用消费品领域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提出下步工作计划,突出抓好创建成效评估,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创建责任。切实把日用消费品领域“放心消费在济南”创建工作纳入区县局重要工作日程,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立创建工作考核体系,科学评估创建工作成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积极宣传日用消费品领域“放心消费在济南”创建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参与度,形成社会共治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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