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开展12315“五进”站点大规模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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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区12315“五进”(即: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站点有效发挥作用,2018年8月-11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12315“五进”站点开展了大规模清理规范。截至11月底,全区共撤销站点428个,经规范后达标的站点1276个,打造示范站点227个,全区备案在册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共1385个。

    一是积极摸底调查,全面公示清理规范结果。首先是将符合直接撤销条件、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正常履责、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消极履责等情形的站点予以撤销,全区共撤销站点428个;其次对工作流于表面、制度不健全、流程不清、文书资料混乱,未有效发挥作用的“消费维权服务站”,严格要求所在经营主体进行了限期整改,全区经规范后达标的站点共1276个;最后,对硬件设施完备、归档材料完整、制度制定齐全、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认识到位、维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引导打造示范站点,全区共打造示范站点227个。

    二是提高重视,明确清理规范成效。此次清理规范,提高了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站点所在经营主体对“五进”工作的重视程度,对部分地区站点建设“重数量、轻质量”现象进行了有效治理。通过清理“名存实亡”站点、打造示范站点、整改等措施,督促经营者强化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提高和解消费纠纷能力,促进各地“消费维权服务站”进一步发挥作用,有效推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截至目前,全区备案在册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共1385个,其中商场站点288个、市场站点155个、超市站点264个,企业站点387个,景区站点174个,其他站点117个。

    三是加大宣传,做好“五进”站点规范机制。“五进”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精神的重要抓手,该局根据实际,首先,研究制定站点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以“信用监管”方式来发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义务的积极性,有效缓解基层消费维权行政资源压力;其次,把“五进”工作与“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示范“消费维权服务站”所在的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将辖区内示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部发展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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