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第三季度教育培训类投诉猛增逾4倍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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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第三季度,长春市各级消协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5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979件,办结1854件,投诉解决率9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14万元。其中加倍赔偿9件,加倍赔偿金额1.2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9件。

从统计数字来看,与第二季度相比,第三季度投诉量总体下降214.81%,但涉及计量、安全问题的投诉量增幅明显,分别增加了63件和18件,上升94.03和100%。此外,涉及人格尊严问题投诉增加1件,其他类别均呈现下降趋势。计量问题主要出现在食用油和水产品的称重问题上,消费者投诉称海鲜的袋子自身很重,且不将水倒出,袋子和水都是按照海鲜价格出售。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装修、建材环保问题,如甲醛等有害气体是否超标是争议的焦点。

商品类投诉共615件,按投诉量从高到低依次是:服装鞋帽类128件,家用电子电器类120件,交通工具类109件,日用商品类104件,食品类65件,房屋及建材类54件,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7件,医药及医疗用品类11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烟、酒和饮料类3件。与第二季度相比,所有商品类别投诉量均呈现下降趋势,总体下降了548.29%。

服务类投诉共1364件,按投诉量从高到低依次是电信服务627件,生活、社会服务类210件,互联网服务136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15件,销售服务93件,教育培训服务82件,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68件,邮政业服务12件,公共设施服务5件,保险服务3件,卫生保健服务1件,旅游服务1件,金融服务1件。与第二季度相比,电信服务、邮政业服务、金融服务投诉有所增长,增幅分别为13.56%、91.67%和100%。旅游投诉量与第二季度持平,其他服务类投诉量均有所下降。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分析发现,服务问题成顽疾。从投诉性质比例看,营销合同类投诉986件,占投诉总量49.82%。服务不透明、服务不完善引发纠纷仍占首位,特别是消费“潜规则”等格式条款问题屡禁不止,消费者反映强烈,主要涉及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健身、公用服务、网络接入服务、修理保养、房屋装修等领域,主要表现在承诺不兑现、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设置不平等条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此外,无资质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较为严重。其中,教育培训类投诉共76件,与第二季度相比,增幅达300%,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406.67%。问题主要表现在:培训机构资质不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承诺不兑现,培训时长“缩水”,承诺办理技能证件以假充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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